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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
  2011年6月21日,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,胶州市政府决定,将东黔陬城遗址等33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五批胶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予以公布(名单附后)。
河南村桥
  河南村石桥位于胶州市胶莱镇河南村东北侧胶莱河上,年代为明代。2011年6月21日,胶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…[详细]
店子桥
  店子桥位于胶州市胶莱镇北店子村南侧胶莱河上,年代为清代。2011年6月21日,胶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…[详细]
齐家口子桥
  齐家口子桥位于胶州市胶莱镇十五亩地村西北侧胶莱河上,年代为明代。2011年6月21日,胶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保护范围:以桥墩为界,上、下游各外扩100米,两端各外扩30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以保护范围为界,四周各外扩50米。…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