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日墙标位于鸬鸟镇太平上潘村。年代为1945年,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。抗日墙标是抗日战争时期,新四军16旅驻太平乡(今鸬鸟镇太平山村)上潘自然村时为宣传抗日所写,文字内容为“军民一致把鬼子赶出去”!墙标离地2.9米,字高0.55米,宽0.3米,用蓝色油墨书写。标语墙南临村道,非常醒目。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日晒雨淋,字迹褪色严重,1996年余杭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用相近颜色在原字迹上进行了润色,现保存较好。2009年,抗日墙标被公布为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保护范围:文物本体外扩约5米,含北侧农居院落范围,总面积为389平方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保护范围外扩约20米,包括西侧二幢2层农居、一幢1层农居;东侧一幢2层农居、一幢1层农居,总面积为4137平方米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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